贵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6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为广大教师营造潜心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推进六大重点工作,包括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取消不合理考核培训任务,减少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和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贵州省将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意见》明确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管理使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等,或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为减少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意见》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级各部门按照权限获取相应的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意见》还规定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教育部门要结合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优化内容、改进形式、合理开展,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并采取多形式做好对教师的教研指导,科学开展考核评估。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让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此外,贵州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借用中小学教师进行清理,限期清退。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教师的借用,不得随意抽派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会务、庆典等活动。

为加强动态监管,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社会共同监督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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