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组织“拉班补课”,开除处理!

沈阳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违反集中管理的补救行为的通知,参加或组织 "Laban 补习班",一经核实,将被开除。


这种集中管理主要针对三类违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充班;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充班;在职中小学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和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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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公立学校的教师将减少一个以上的职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以上,违反规定两次以上的将被开除。组织、参加拉班补习班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律开除。公立学校的职工制度和私立学校的教师,应当参照公立学校的教师。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机构,吊销办学许可证。违反规定的教师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也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沈阳市县(市)教育局同时向公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根据要求,接到举报线索后,必须立即到现场查证,立即查处违法人员,清缴退款,并向市教育局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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