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封禁未成年人打赏流于形式

针对网络节目直播平台频繁发生交通欺诈和奖励纠纷的情况,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节目直播和电子商务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节目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奖励"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未成年人用户行使奖励功能。对于点击率高、营业额高、"奖励"多、业务类别容易出现问题的直播室,有必要建立人机一体化的关键监控和审计机制("北京青年报",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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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是在直播平台上盈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身心发展还不成熟,自我控制和歧视很差,往往是数千人、数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的"奖励",其中大多数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虽然父母忽视监护有一定的责任,但也反映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直播平台对"奖励"采取的相应措施存在许多漏洞。


此次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无疑有利于规范直播平台的经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平台利用未成年人判断力不足进行诱导消费,引导网络平台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高额‘打赏’行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在的问题是,这些规定能否落实?比如,禁止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在技术上并不困难,就像很多网络直播平台都推出了"青春模式",但只要输入密码,该模式就可以轻松移除。就未成年人的"打赏"而言,能否绕开"青少年模式",通过其他途径进入?或者,表面上的"禁令",暗地里仍然伸向接受未成年人"打赏"之手,甚至继续采取其他方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


如何避免"禁止未成年用户"的形式?除了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外,关键是加强对平台的监督,如监督平台实施直播室、锚、审计师和"奖励"控制等管理机制,迫使平台实施"注册实名认证+付款前人脸识别"双重认证制度,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诱导平台上"奖励"等违法行为,共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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