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迟30年, 专家建议进一步承认农民地权

最近,国家办公厅发表了一封题为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延长 30 年试行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的信,指出同意建立由农业部和中央农业部牵头的长达 30 年的部际联席会议试点制度,以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 30 年的部际试点联席会议,并推动自下而上的改革。


与城市相比,农村发展滞后,党的十九大报告首先提到 "农村振兴战略",强调 "三农" 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


农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期 "三农" 问题的新突破口。我们将长期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将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 30 年。"土改专家、景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对" 华夏时报 " 说了很长一段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 2035 年长期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 "建议") 与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关于 "农业、农村和农民" 的提法非常一致。


建议 "进一步澄清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顺应了广大农民的愿望和期望,给广大农民带来了放心的药丸。杜兆勇解释:" 建议 " 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加强工业补充农业和城市领导农村,促进工农相互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新型城乡关系的形成。


建议 "还落实了近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扶贫和农村建设的重要经验,成为国家的意志,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始终关心‘三农’的发展,推测宅基地改革还会增加。" 江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邓宏对 "华夏时报" 说。


适度释放使用权


经过五年多的试点,宅基地制度保证了农民的 "住房所有权"。


早在 2015 年 2 月,已有 33 个县(市、区)依法获准实施三项试点项目:"农村土地征用、集体管理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当时,共有 15 个明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2017 年 11 月,宅基地制度改革扩大到 33 个试点县,并延长到 2018 年年底。2019 年 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延长至 2019 年年底,并实施相关法律修改程序。


多年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央政府的方向始终是明确的,即既要坚持宅基地的住房保障功能,又要让宅基地生存,增加农民收入。"我们应该同样重视谨慎和突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 "华夏时报" 采访时说,探索宅基地 "三权分立" 的改革,对于振兴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业住房,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2019 年 9 月,中央农业局和农业部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通过自主管理、合作管理、委托管理等方式,按照规定发展农家音乐住宅。


宅基地是农民定居的基础。目前,我国的宅基地试点项目越来越广泛。


今年 6 月 30 日,中央深化化学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 "纲要")。"计划" 强调,要积极探索和实施 "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宅基地农民资格权和农民住房产权、适度放开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使用权" 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坚决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的三条底线,以实现好、维护、发展农民权益。


李国祥认为,"计划" 进一步提出了农村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离的总体框架,宅基地同时拥有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赋予不同产权不同的权力,农民的住房产权属于农民,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使用权可以适度释放,但应保持红线的底线。


10 月,中央农业部和农业部批准全国 104 个县(市、区)和 3 个市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一轮试点地区,试点期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在此之前 "建议" 强调,要保障城市安置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入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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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五年多的试点,宅基地的 "三权分立" 改革已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工每年在城镇居住 10 个多月,这部分人口的农村住房空置率很高,在这方面,无论是从促进新城市化的高质量发展还是从加强农村振兴,都迫切需要深化和放开宅基地改革。


土地改革影响到整个社会。李国祥认为,适度放开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使用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宅基地改革的稳步推进不会改变,允许城镇户籍儿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专家建议,三位一体应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推广。


农村宅基地流转主要包括抵押、出租和流转,在农村集体土地符合城乡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相同的价格。


记者发现,关于征地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土地征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准入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 以下简称" 意见 ") 都强调,必须缩小征地范围,探索和制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范围目录," 发言人说。


决定和意见都强调,在规划和使用控制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相等,价格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杜兆勇认为:"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有 70% 是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农村集体成员,城乡之间就不可能形成统一的竞争性建设用地市场。


决定 " 还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保护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一批试点项目,认真稳妥地推进。


目前的宅基地试点只允许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并在其集体经济组织内支付,这已成为那些已经拥有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空谈。因此,必须从整体上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杜兆勇说:"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是" 保护 "还是" 损害 ",农民的利益取决于农民自身。


杜兆勇说,农村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走,土地不跟房子走,这与城市完全不同。"他建议," 宅基地上的房屋应该去任何地方,"他建议。" 在承认农民房地产权利的基础上,他们应该进一步承认农民的土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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