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牢牢守住无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惩各类“逃债勾销”

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和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财政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财政工作条例》发展债券市场,维护债券市场稳定。财政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断增强,市场运行稳定。近期违约案件增多,是周期性、制度性和行为性因素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原则,处理好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促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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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地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二是坚持“零”和“容”的态度。要依法严厉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让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惩各类“逃废债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债券发行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风险防范、发现、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潜在风险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第五,继续深化改革。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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