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源头,源源不断:河水域推行10年全面禁捕

据青海省海西官员了解,为了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海西人民政府向外界发出"通知",决定十年内全面禁止在长江流域海西流域捕捞托陀河。


据报,禁止使用长江流域的海西托托河水域。禁令的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


通知"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水域和禁渔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严禁获取、加工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在水产品贸易市场、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宣传和销售野生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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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猎期内,因养殖、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而收集水生生物,须经青海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海西各级农牧业、公安、市场监督、林草、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领土管理原则,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作为禁止逮捕的主体,应加强对禁止在水域逮捕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开展日常检查、监督和执法,做好禁捕工作。


同时,违反本通知规定,在禁渔区内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规定,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辟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报告号为0977~8223291,0979-849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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