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3年的厅级女法官已接受调查,之前担任过省高院新闻发言人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介绍,原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爱哲正在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


吕爱哲,63岁,退休三年,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5年,主要从事宣传工作,还担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并多次出席省高级人民法院记者招待会。


在此之前,曾与卢爱哲共事的两位同事倒台。今年6月,黑龙江高等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韩沟受到调查。今年3月,原党组书记、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曾任黑龙江高等法院副院长。


省高级法院工作了25年,并担任省高级法院的发言人。


陆爱哲,1957年10月出生,辽宁省庄河人。16岁时在柴河林业局临江林场工作,在林业局临江林场工作。复试后,他被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录取,毕业后在省邮电学校任教一年半,放弃政治教学,在省林联做宣传工作者11年。


1992年11月,吕爱哲调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主任、助理主审,在高等法院基层部门工作,期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7月,陆爱哲被任命为省高等法院宣传部副主任兼法官,七年后晋升为宣传部主任。2015年,吕爱哲晋升为省高级法院副法官。此后,他还担任省高级法院发言人。他参加了多次记者招待会,直至2017年10月退休。


卢爱哲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5年,从事宣传工作16年。


在同事倒台后,黑龙江发布了"十项禁令",严防被猎杀。


三个月前,鲁爱哲的同事、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韩沟受到调查。


现年56岁的韩沟是黑龙江省公安局一名长期工作的"老公安人员"。2013年12月任黑龙江省公安局有组织犯罪调查部主任、有组织犯罪调查组组长、省公安局纪委副书记。2015年7月,韩沟被任命为黑龙江纪委高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并与晋升省高等法院副审判长两年多的吕爱哲合作。改革监督制度后,韩沟成为黑龙江省纪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高级法院纪委纪委监察小组副组长,至今年6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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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先后查处了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比如刘刚,原省纪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主任,韩沟,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二级调研员李文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生活朋友圈不够纯洁,社会关系复杂,极易引发违纪违法问题,今年8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出台《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规范》明确要求,"禁止联系地区或者部门领导干部私下接触,相互请托。"禁止与起诉对象,问题涉及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和案件涉案人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私下联系。


这位老上司因私利和卷入一起案件的保护伞而被开除出党。


去年以来,在黑龙江司法体制的官员中,原党组书记、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不由自主地提到了这一点。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王克伦担任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院长。当时,吕爱哲被任命为省高等法院宣传部副主任。两人共事两年。


2002年底辞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后,王克劳恩主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余年,担任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四年多。在此期间,王克伦还担任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九年。退休三年后,即2019年8月,王克伦(Wang Crane)在今年3月31日被开除出该党。王克伦曾担任政治和法律体系的"最高领导人",履历19年。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在通知中提到,王克伦违反政治纪律,从事两面派,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招募、民事诉讼、干部和职工执法等方面非法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其中特别提到对犯罪势力和邪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不力。


通知"还提到,王克伦的生活腐败,子女失去了控制和教育,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超出了生孩子的计划。


法院官员被认定为"违反条例干预司法活动"。


今年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在国家政治法制体系中实施了"延安整风"、"铸魂升威信"的"刮骨治"自革命。近一个月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反腐败力度。一批法院系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


8月22日,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等高级法官孙永义进行了调查。


8月14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书友接受调查。


8月4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雷晓奇接受调查。


7月29日,江西省上里县人民法院院长、原党组书记陈明辉接受调查。


7月21日,对广西榆林市荣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玉丽进行了调查。


7月20日,陕西省咸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原党组成员张忠禹接受调查。


例如,安徽省高院原院长张謇被通报"以案谋私,肆意干预司法执法活动,甚至非法帮助涉黑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再审,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利用刑罚执行,案件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司法系统反腐败的一个重点是治理‘以案谋私’,法院系统落马官员被查出‘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山东高院原副院长李勇被告知‘违法干预司法活动’,"以案谋私,损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司法诉讼,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8月26日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政法改革的视像会议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防止司法干预"三项规定,健全司法人员廉洁党风建设的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对违法立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定期通知制度,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吕爱哲简历


吕爱哲,女,汉族,1957年10月生,辽宁庄河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哲学法学专业毕业,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柴河林业局临江林场1973.12/1977.03知青


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1977.03名学生,1980.02名


黑龙江省邮电学院1980.02/1981.08教师


黑龙江林业工会宣传部1981.08/1984.11干事


1984.11/1992.11黑龙江林业工会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


1992.11/1994.08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主任兼辅助陪审员


1994.08/1995.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分院副研究主任兼辅助评审员


1995.07~7月2001.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分院副研究员、法官


(1993.10 1997~1997年10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1.07黑龙江省高等人民法院宣传部副主任、法官,2008年8月


2008.08/2013.0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部主任、法官


2013.02/2015.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部主任、法官


2015.01/2017.10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级法官


2017.1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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