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理财资金、自有资金相互混用。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日在银监会网站上公布的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中,处以罚款180万元。

重庆银行保险监管处罚第42号书面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表明,该公司的原因如下:

1.由于缺乏对贷款资金流动的严格监督,土壤储存机构使用了一些贷款。

2、个体关联企业未能实施统一的信用要求

3、非法处理票据转让和贴现业务,规避信用规模控制

4.对行业风险管理的审查不到位,资本投资的监测和控制措施不足,同一行业投资资金的使用违反规定。

5.一些财政基金和它们自己的基金相互混合。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监督局的罚款总额为18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2日。

据APP数据显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港交所:03618)前身为重庆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于2008年6月27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2010年12月1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律代表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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