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建设局发布南昌苏宁广场等6起工程事故通知

在南昌苏宁广场1-4块工程中的截面钢梁支撑加固作业中,发生了一次物体撞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南昌苏宁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由罗俊负责;总承包单位是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军人,项目负责人是韩、周。分包商为重庆龙通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为周晓龙,项目负责人为傅菲。监理单位为江西恒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为何建平,总监理工程师为杨华。




南昌住建局发布对南昌苏宁广场等6项目事故的通报


此外,它还通报了与事故有关的公司责任主体的处理情况,并对该市三家公司进行了批评,如中国建设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重庆龙通建设劳动有限公司和江西恒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记录了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江西恒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被停牌6个月。

此外,当局亦已通知负责处理意外的人士。

通知还涉及马丘镇房屋拆迁的第四、五期工程、金牛棚户区改造的BT工程、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赵县村建设工程等六起工程事故。

南昌住房建设局在通报会上还指出,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将加大对网络牵引隐患的综合调查力度,坚持严格措施,形成对高压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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