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年底,实现60%以上的养老金机构符合国家标准的目标

据民政部、民政部、住房建设部、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等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疗养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20年年底,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在确保老年人安全健康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服务秩序,以支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作。


《通知》要求全面防治养老机构疫情,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地方民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战略,在疫情防控正常条件下有序恢复老年服务秩序,在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作。


《通知》对国家强制标准的实施和养老机构等级评估的准备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老年机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并在2020年年底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提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金机构,同时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全国养老机构评级体系。


《通知》强调,各地应继续实施改造和升级特困情况支助服务机构(养老院)的项目。到2020年末,重点要提高现有县级维修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加强对特困残疾人和部分残疾人的保护,加强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到2022年年底,按照填装原则,每个县(市、区、旗)将至少建成1个县级维修服务设施(养老院),优先满足所有生活在辖区内无法自理的人的专业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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